1.自重平衡法:通過采用回填土、碎石、混凝土以及重度)30kN/m3的鋼渣混凝土等手段,來平衡地下水浮力;
2.抗力平衡法:設置抗拔錨桿或抗拔樁,來消除或部分消除地下水浮力對結構的影響;
3.浮力消除法:采取疏、排水措施,使地下水位保持在預定的標高之下,減小或消除地下水對建筑(構筑)物的浮力,從而達到建筑(構筑)物抗浮設防的目的;
4.綜合設計方法:根據工程設計需要,采取上述兩種或多種抗浮設計方法,通過綜合處理措施,來實現建筑(構筑)物的抗浮設防的目的。

就工程設計而言,自重平衡法和抗力平衡法屬于“抗”的范疇,通常大部分的防水板抗浮設防問題可用自重平衡法和抗力平衡法來解決;而防水板浮力消除法則屬于“消”的范疇,此種方法的優點是經濟且技術效果好。對于獨立基礎加防水板聯合基礎中的防水板結構,當地下水位較高且結構長期處于地下水浮力作用下時,宜通過采用自重平衡法或抗力平衡法來實現結構的抗浮設防目的;當地下水位較低而且結構沒有長期處于地下水浮力作用或水浮力作用的時間很短。